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文件
一、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信誉”要求:(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必须完成过类似一项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厂房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须具有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同时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铁路业绩不须提供网查截图)
现澄清为:
近三年(2018年-2020年)必须完成过类似一项类似监理业绩。业绩证明须具有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同时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铁路业绩不须提供网查截图)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2155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431-85585520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 系 人:王丹婷、荣俊娜
电 话:0431-85832429人工转81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